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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595Tony Tech(603595)2024-09-19 09:0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 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