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 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泉、总经理钱晓钧、财务总监田涛负有主 要责任。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 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刘泉、钱晓钧、田涛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5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 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刘泉、钱晓钧、田涛: 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5 月 16 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 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