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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