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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603630Lafang(603630)2023-09-26 08:4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蔡少河 王锦武 陈雄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阅读,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进行 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