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通过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在决策前,可责成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 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 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