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 1、除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而未列入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所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 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