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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648SLC(603648)2024-05-27 08:0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