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规则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