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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章程》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公司和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兆迎 童庆松 张恒金 2023 年 12 月 12 日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祥新 材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