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 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认可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二、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