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草案)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会议通知 | 2 | | 第四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 4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 | 6 | | 第六章 | 附则 | 10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