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 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 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 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 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 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可 以设立副董事长。 第四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