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两名,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