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晶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晶华新材 拟实施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2024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