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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晶 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晶华新材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 / 股 ,此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36,222,99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