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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记食品:安记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03696ANJI FOOD(603696)2024-04-22 14: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1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经 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 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