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安记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1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经公 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安记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构架,制定薪酬标准,审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 薪酬方案,负责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 第三条 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厘定薪酬。独立董事薪酬由非独立董 事依据国内、国际同行业薪酬水平和参照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薪酬水平提出方案 报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