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有友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2 名为独立董事,其 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