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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友股份:健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707NKF(603707)2024-04-26 14:19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 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审核公司的内控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