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工作的规 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人为职工代表监事。 第五条 监事会享有以下权利: 8.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可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