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32404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次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 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本所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注销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有关会计、 审计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评论。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如涉及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内容时,均为本所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但该等引述不应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