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日)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朗迪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日)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