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