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胡芳芳、汪 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 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胡芳芳、汪科: 经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或公司)存在以下问 题: 1.未披露融资贸易业务情况。2022 年和 2023 年 1-9 月,你公司与广东晨海 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了融资贸易业务,该业务发生额分别为 0.66 亿 元、1.07 亿元;你公司按净额法分别确认收入 0.009 亿元、0.03 亿元;由此产 生的预付资金发生额累计分别为 1.78 亿元、1.52 亿元;2022 年末和 2023 年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