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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光电: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3773WG Tech(603773)2024-05-27 09: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的 致: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