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日 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以及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日股份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