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 3 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 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 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