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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787XINRI E-VEHICLE(603787)2024-06-25 11:2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 3 条 董事会职权应由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 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 4 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 5 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应在上 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