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或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或者对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 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 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 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 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 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 券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