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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高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788NBGF(603788)2024-05-10 09:56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