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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798COPTON(603798)2023-12-12 09:23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证券部负责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3.1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 (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3)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6.1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提交经提议人签 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 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