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一)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 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 以其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 选人。 2、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数乘以其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3、选举监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监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监事候选人。 2 第八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或 者监事的情形等。 第九条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最终以提案的方 式提交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或监事人数。 第十条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