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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603798COPTON(603798)2024-09-13 12:08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任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1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2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 5.2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 认为提案不属于监事会职权的,应书面答复提议监事;监事会主席认为提案属于 监事会职权的,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5.3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