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 审核意见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 年度-2025 年度)(草案)》,认真审阅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度光伏 事业合伙人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全体监事充 分讨论,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 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 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