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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电器: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861BYE(603861)2024-04-22 11:44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的职能与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会在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