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