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4年 9 月 6 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会议 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王晶律师、戈浩然律师出席现 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规定,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