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目 录 | 1 | | --- | --- | | 声 明 | 3 | | 第一部分 年报更新 | 4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4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5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7 | |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 11 | | 五、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 16 | | 六、发行人期间的股本及其演变 | 18 | | 七、发行人的业务 | 19 | |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9 | | 九、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6 | |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8 | | 十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 | 29 | | 十二、发行人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29 | | 十三、发行人的税务 | 30 | | 十四、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