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蒲一苇)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蒲一苇,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期内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 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关心公司发展状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蒲一苇,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法学院 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宁波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 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等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