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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鸟: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603877Peacebird(603877)2024-06-07 10:0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太平 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平鸟")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 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激励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相关董 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