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 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 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