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04 号 关于对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天永智能,A 股证 券代码:603895; 吕爱华,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王海红,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和风险提示不充分 2023 年 11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称,拟终止 2018 年首 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该募 投项目长期不及预期,2022 年底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 目可行性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前期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 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1 告》中却表示相关项目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