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晨光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晨光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实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现行有效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石门一路288号 兴业大古汇委港兴业中心 申话:(86-21) 5298 5488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