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