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19 号华润置地大厦 D 座 37 层 01-03 单元 518057 电话:0755-83739000 传真:0755-26906383 http://www.tclawfirm.com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及增持人如下保证:公司及增持人向本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增持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 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相符。 2.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 和中国境内正式公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基于对相关事实的了解和对相 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3.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 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兴业股份、增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