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东吴证券关于睿能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能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睿 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67.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534,000.00 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47,32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