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26 号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敏电子公司披露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博敏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4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