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孚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603938Sunfar(603938)2024-03-21 09:07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的,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三)发生公司被收购事项的,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