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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股份: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603938Sunfar(603938)2024-08-19 09:09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6、赠与或受赠资产; 7、债权或债务重组; 8、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9、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0、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 易耗品,出售公司研发或经销的产品或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 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11、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保行 为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非日常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