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益丰大 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益丰药房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 号),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97.432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79,743.2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350.0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78,393.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